區議會敗選無交申報書 公民黨前執委陳宇明囚6個月

【on.cc東網專訊】公民黨前執委陳宇明和退休教師吳志雄,參加2019年區議會選舉敗選後,沒有在法定限期前呈交選舉申報書。2人早前各承認一項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供選舉申報書罪名,陳宇明今日(18日)在觀塘法院被判即時監禁6個月,裁判官杜浩成拒絕准他保釋等候上訴。而吳志雄因有精神病紀錄,法庭下令將他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等待其精神科醫生報告,將他的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始判刑。

2名被告陳宇明(41歲,軟件工程師)及吳志雄(55歲,退休教師),分別是2019年區議會選舉觀塘區栢雅選區和沙田區錦濤選區的候選人,2人在該次選舉中落敗。案情顯示,2019年區議會選舉在同年11月24日舉行,候選人須於同年12月29日或之前向選舉事務處提交其選舉申報書。選舉事務處曾於同年11月及12月提醒2名被告須於法定限期前提交其選舉申報書,但選舉事務處在法定限期仍未收到2名被告的選舉申報書,遂把兩宗案件轉介廉政公署調查。

陳宇明承認完全知悉須向選舉事務處提交選舉申報書的規定,他聲稱填妥選舉申報書,並委託其選舉代理人替他提交該選舉申報書,但他沒有採取行動確保選舉申報書在法定限期前交至選舉事務處。陳估算曾招致選舉開支約1.3萬港元。

吳志雄聲稱已填妥選舉申報書,但他在選舉中得票未達有效票總數的5%,不合資格透過選舉資助計劃獲得選舉資助。他聲稱誤以為填報選舉申報書是為了申請選舉資助,而他沒有資格申請資助,故決定不提交選舉申報書。吳估算選舉開支約6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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