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報藐視法庭案下月中開審

潘熙。何君健攝

壹傳媒集團旗下的《蘋果日報》及現已停刊的《爽報》,於前年3月六旬夫婦在大角嘴被殺碎屍案進入司法程序後,派記者訪問死者幼子、該案被告周凱亮,並刊登有關周犯案動機的報道。律政司先後3次入稟控告兩報時任總編輯張劍虹和李彭基,及兩名負責報道的記者藐視法庭。案件今在高等法院進行提訊,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張劍虹和李彭基於前年9月已去信向律政司,指身為總編輯,會對報道於刑事案有裁決前刊登,承擔所有藐視法庭責任。法庭9月16日將開庭將處理刑罰問題。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今申請傳召張劍虹和李彭基出庭盤問。翟指事件是報社「共同責任」,認為二人必須交代刊出報道的過程,包括之前有否徵詢法律意見及知道法律風險、是否有人曾反對刊登報道,及二人向採訪記者作出過甚麼指示等,「如果佢地叫記者不惜一切都要拎到料呢?抑或係記者主動」?認為二人雖然一力承擔責任,但選擇呈入有關誓章後便須接受盤問交代詳情,如法官不考慮這些事實便判刑十分危險。他又指律政司非想干預新聞自由,但事件將會作為其他新聞機構的借鑒。 潘熙指採訪過程不涉及藐視法庭,藐視法庭的行為是報道於刑事案裁決前刊登,律政司要求知道的是報社敏感資料,而且資料與案無關。 法官區慶祥將於一至兩星期內,就律政司的申請頒下書面裁決。因兩名被控記者未有呈入誓章,留待雙方再商討。 法庭記者:廖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