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放債人公司前職員涉詐騙轉介費60萬元 被廉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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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廉政公署今日(21日)落案起訴兩名放債人公司前職員,控告2人涉嫌訛稱14宗貸款申請是由其中1人轉介,串謀詐騙該公司轉介費共約60萬元。兩名被告獲准保釋,將於星期五(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王康傳,40歲,中金投集團有限公司(中金投集團)前營業代表,及王澗,38歲,中金投集團前轉介代理人,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王康傳及王澗於案發時分別為香港持牌放債人公司中金投集團的營業代表及轉介代理人。如王澗成功轉介申請,則可獲發相關貸款額的百分之一作為轉介費。

控罪指王康傳及王澗涉嫌於2014年12月12日至2015年10月14日期間,串謀欺詐中金投集團,不誠實和虛假地表示,有14宗向該公司作出的貸款申請是由王澗轉介,藉以誘使中金投集團就該些貸款申請向王澗支付轉介費共約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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