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消防員否認酒店輪姦女子 事主稱案發時推開對方不果 次被告陪乘的士離開
2021 年 8 月,兩名消防員被指在旺角一間酒店輪姦女子,兩人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周二(13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事主供稱,兩被告曾換位,她推開對方不果,次被告曾稱「唔使驚」,替她清理臉部及穿內褲,陪她乘的士離開。
事主續指,兩被告事後曾聯絡她,惟她沒有回應對方。次被告再透過 Instagram 聯繫她,「佢問我做咩唔畀我 follow 佢」。X 其後報警,並按警方要求提出「想再約酒局」,兩名被告現身時被拘捕。案件周三續。
事主:案發時推開對方不果
兩名被告依次為李浩田(31 歲)及陳卓軒(29 歲),被控一項強姦罪,指兩人於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旺角帝京酒店一房間內強姦X。案件由法官譚耀豪連同 5 男 2 女陪審團共同審理。
案發時 26 歲、任咖啡師的事主 X 周一開始以視像作供,稱案發當晚首被告說「買晒酒、Book 好晒地方」,X 應約前往酒店,兩被告提議猜枚喝酒,X 不勝酒力休息時發現,次被告在其身上強姦她(見報道)。
X 周二續供稱,案發時看到兩人有「交換位置嘅 signal」,她清醒一些時發現,換成首被告在她身上。X 指,首被告雙手按住其膊頭,雙腳夾住其身體、強姦她,她推開對方不果。待她再有意識的時候,看到換成次被告在其身上,首被告則將下體放入其嘴巴,兩人換位幾次強姦。
事主:候車時嘔吐 被告買水和紙巾
她續供稱,最清醒一刻是看到首被告站在她身旁,在她臉上射精,次被告則仍在其身上。她稱,「佢哋應該感覺到我醒啲,我有喊同用力推開佢」,指次被告說「唔使驚」,然後抽出下體,拿毛巾替她清理臉上精液、穿內褲及打底褲,表示會送她離開。
X 指,看到首被告在洗手間,但兩人沒接觸、談話,次被告則送她乘搭的士。控方展示一系列酒店大堂、升降機閉路片段截圖,X 認出是自己及首被告,又指自己夾起頭髮赴會,離開時則沒有,「(頭髮)被性侵時散咗落嚟」。
X 又指,等候的士期間嘔吐,遂坐在街上等次被告買水和紙巾,「佢問我 O 唔 OK」。控方問,她理解是甚麼意思?X 指「即係繼唔繼續行到、返唔返到去」,並指次被告陪她乘搭的士,再和她行至住所樓下。
事主稱沒回覆被告 WhatsApp
控方詢問,兩名被告之後有否聯絡她?X 稱,首被告以語音訊息問「我 Friend 係咪送咗你返屋企?」X 沒有回應。X指,次被告亦曾 WhatsApp 她,稱自己是首被告的朋友,她亦沒有回覆。X 指,相信次被告向首被告索取其電話號碼。
X 指,次被告再透過 Instagram 聯繫她,「佢問我做咩唔畀我 follow 佢」,X 回覆「因為你嗰度都冇嘢睇﹐所以我都唔想畀你睇」。X 在朋友建議下,透過「風雨蘭」報警。她按警方要求,以「想再約酒局」為由,約兩名被告到同一酒店,警方在兩人現身時將其拘捕。
她在辯方盤問下同意,喜歡去派對、一個月喝酒一次。辯方問,X 是否見過首被告健身「好大隻」?X 指,他曾傳送健身照片予她,認為「嘩好大隻喎」。辯方指,其實 X 是回應「痴線㗎咁大隻」;X 解釋,首被告傳送相片予她,是想獲得其讚賞。
HCCC23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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