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涉毀港鐵設施及無付費乘車 判社會服務令及罰款

兩名男子去年9月在港島的示威中,損毀港鐵天后站設施,以及未有付費就乘港鐵離去。兩人早前承認刑事毀壞及沒有繳付車費,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各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500元。 兩名被告分別為23歲的醫療材器維修員李學文,及22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許嘉喬,他們承認去年9月15日,在天后站損壞3部售票機及一部八達通增值機,以及沒有付費就進入已繳付車費區。 案情透露,當日兩名警員在天后站見到兩人走向售票機,李學文用士巴拿砸毀螢幕,許嘉喬則向投幣口塗抹膠水,當時另一名青年、22歲的公開大學學生陳永鏘在附近徘徊。三人之後越過已損毀的入閘機進入月台,乘搭港鐵離開,在九龍灣站被捕。 陳永鏘事後亦被控以一項沒有繳付車費罪,他早前認罪後被判罰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