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青年認塗污青荃橋墩 一守行為另一押後判

【on.cc東網專訊】青衣北橋去年7月有橋墩被人噴上「721、831」及「Free HK」等字句,2名涉案青年被控刑事毀壞罪,案件今天(12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其中一人准自簽1500港元,守行為24個月,控罪則被撤銷;另一人則認罪,法庭准他保釋至5月6日判刑,期間為他索取感化報告,他另需賠償逾4000港元清潔費用。

2名被告依次是19歲、報稱職業訓練局一年級學生的黃灝謙,及23歲報稱無業的黃兆明。他們被控於2020年7月22日,在青衣青敬路33號近青衣城青衣北橋橋墩,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路政署的三條橋墩。黃灝謙今認罪,至於黃兆明則獲准簽保守行為。

案情指,當日凌晨2時許,有警員在青衣城附近巡邏期間,發現兩名男子以噴漆在青衣北橋橋墩三幅牆壁,噴上「Free HK」、「721、831」等字句。警員見狀即時上前追捕,結果當場拘捕首被告黃灝謙。他在警誡下承認犯案。警方繼續調查,包括翻查現場一帶閉路電視片段,最終鎖定次被告黃兆明的身份並將他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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