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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涉違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明年二月再訊

【Now新聞台】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前議員等,被控於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上,違反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藐視罪及干擾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再處理。

八名被告抵達法院,控方表示已準備好答辯,但辯方則指出,至今未收到律政司任何文件;又指涉及同類控罪的案件,即2016年時任議員梁國雄涉搶官員文件被控藐視罪一案,正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預計會於明年2月2日處理,提出將本案押後。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同意,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再提堂,期間各被告獲准,繼續以現金一千元擔保外出,並須居住在報稱地址,如住址有更改要提早通知警方。

本案一共涉及15項控罪,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及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涉及最多控罪,各自被控一項藐視罪及兩項干擾罪。許智峯及朱凱廸及當日在公眾席的工黨郭永健,則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干擾罪。而胡志偉、黃碧雲及張超雄則各自涉及一項控罪。

藐視罪的控罪指,被告5月8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致令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干擾罪則指被告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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