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婦握呼吸機喉管亡 專家推斷死者可能「自己掹喉」

余衛祖以專家身份作供。
余衛祖以專家身份作供。

星島日報報道】81歲老婦因心臟衰竭及感染肺炎,前年初留醫伊利沙伯醫院,原被束手插喉治理,1月29日下午於獨立病房中被發現手握呼吸機喉管,其後搶救無效不治。專家證人今日於死因研訊指死者插喉治理時,鎮靜劑相當重要,應該繼續使用紓緩不適,以避死者自行拔喉,而搶救時首重維持死者呼吸,應該馬上重新插喉,惟以氣囊面罩呼吸器替代亦可以接受。

呼吸科顧問醫生余衛祖以專家身份作供指死者因心臟衰竭及感染甲型流感致嚴重肺炎,臨終前一個月病情反覆,時好時壞,案發前8日病況不理想時,其兒子亦同意若死者心臟停頓不需搶救。余指出死者死因為彌漫性肺氣泡損傷,本來極需要呼吸機輔助維生,因喉管脫落死者無法呼吸終致命。

余指出搶救死者時「盡快插喉係最重要」,亦最好最穩妥,惟若在場醫護人員沒把握和信心自己插喉,需要麻醉科醫生幫助,則使用氣囊面罩呼吸器替代亦可以接受,「好過冇」。而余推斷喉管脫落原因最大可能為死者「自己掹喉」,因插喉極度不適,「一般人難以想像咁唔舒服」,在缺乏鎮靜劑輔助下,死者會非常辛苦,同類「掹喉」情況常見,即使在眾多護士看管的加護病房亦時有發生。余認為在本案情況中,繼續使用鎮靜劑緩解死者不適相當重要,即使會導致死者血壓低,也應另外採用其他藥物推高血壓而非停用鎮靜劑,但如按紀錄死者適應良好和平靜,則也同意停用鎮靜劑。余最後指於同類情況使用約束衣縛住病人身軀亦有幫助,可避免死者心臟衰竭下平躺令水份墜在肺底部影響呼吸,但補充指凡事皆有兩面,經常有病人投訴身體被束縛而「鬧醫生」,束手腳亦不利血液循環和活動關節。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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