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議員遭市民DQ挑戰

莫嘉傑(右)入稟法庭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立法會主席再為劉小麗監誓的決定。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出面DQ梁頌恆、游蕙禎、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後,於去年尾至今年初,亦有多名市民向高院入稟挑戰另外八名非建制派議員,包括陳志全、張超雄、林卓廷、朱凱廸、鄺俊宇、鄭松泰、邵家臻及尹兆堅的宣誓無效,要求法庭褫奪他們的議席,而被挑戰的八名議員曾於宣誓期間宣讀開場白、高叫口號等,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和《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解釋。根據司法網頁顯示,朱凱廸及鄭松泰遭市民入稟法院申請DQ案,已排期於本月二十六日進行初次提訊。 最早就議員宣誓是否有效而提出司法覆核的是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生莫嘉傑,他於去年十月二十五日入稟法庭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立法會主席再為劉小麗監誓的決定,雖然獲法院批出許可,但法律援助署認為案件由特首和律政司作申請人最為合適,而使用公帑作此司法覆核存在不必要性,故拒絕其申請。莫最後申請暫緩案件,直至今次司法覆核有結果。另外,他亦曾入稟要求法庭頒布禁制令,禁止立法會向劉小麗發放酬金和各類津貼。 另外,三宗由市民入稟挑戰議員的司法覆核申請均於去年十一月提出,申請人包括的士司機從業總會會員鄭玉佳、兩名居於天水圍的市民彭東陽及彭正杭,以及愛港之聲成員、任職翠華餐廳侍應的陳嘉偉,除本案四名已被DQ的議員外,他們還挑戰陳志全、張超雄、林卓廷、朱凱廸、鄺俊宇、鄭松泰、邵家臻及尹兆堅。他們均認為十二名議員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和《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解釋,要求法庭宣告他們宣誓無效並不得再宣誓,喪失就任議員資格,及議席懸空等要求。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時並無聆訊排期。 直至今年三月,再有市民羅景楊就朱凱廸及鄭松泰的就職宣誓事宜入稟高院,指兩人的宣誓不符合人大釋法後對議員宣誓的要求,希望法庭裁定兩人的宣誓是否有效,以及是否應被撤銷議員資格,並進一步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兩人一旦違反上述條例而被禠奪議員資格,則禁止他們在立法會內以議員身分行事,案件排期於本月二十六日進行三分鐘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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