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宣誓】指宣誓通告內容欠清晰 公務員工會憂現寒蟬效應

去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資料圖片
去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公務員事務局今日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去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工會聯合會表示,宣誓通告內容欠清晰,認為政府應舉行簡報會以進行解說。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批評,宣誓通告內容欠清晰,並指希望政府盡快到各部門舉行簡報會,以解說詳情,並釋除公務員的疑慮。他又指,擔心以公務員身分接受反對政府立場的媒體訪問,亦有可能被視為違反誓言。他亦指,據他所知,有公務員因不願簽署聲明而選擇辭職,並指擔心在宣誓後不能自由表達意見。他認為,相關做法會導致「寒蟬效應」,相信有公務員或相關組織因不希望產生不必要的衝突,或是避免「講錯野」而減少發聲。

公務員事務局指,所有在去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須在部門發出有關信函的4星期內簽妥及交回聲明。受聘擔任高級職位的公務員並須宣誓。相關通告列明,嚴重違法的行為包括以暴力行為擾亂治安及公共安全、以不法手段在社會上進行損害執法機構的執法能力和聲譽,藉以動搖特區政府管治和施政的行為,均屬違反 「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的誓言或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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