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退休年齡擬延長五年

公務員事務局昨日發表諮詢文件,建議合資格的公務員自願延長退休年齡。

【星島日報報道】公務員事務局昨日發表諮詢文件,建議將二〇〇〇年六月至二〇一五年五月入職的文職職系公務員,可自願延長退休年齡至六十五歲,而任職紀律部隊的公務員則可自願延長退休年齡至六十歲,合資格公務員可獲一年時間考慮是否延遲退休。另外,為了吸納非華裔青年加入公務員體制,政府決定調低三十個公務員職系的中文水平要求,招攬非華裔精英加入政府。 為了長遠應付勞動人口萎縮的挑戰,公務員事務局昨日發表諮詢文件,建議二〇〇〇年六月至二〇一五年五月入職的文職及紀律部隊公務員延長退休年齡五年,分別由現時的六十歲增至六十五歲,以及由五十五歲增至六十歲。文件指,倘若有關公務員選擇延長退休,他們在延長退休的年期,需要轉用另一款的公積金計畫供款。如若全數合資格的公務員選擇延遲退休,政府預計需額外支付五十八億的供款。 文件又指,合資格公務員將有一年的選擇期作考慮,而作出延遲退休的決定後不可申請撤回,生效日期會在選擇期屆滿後的三至六個月內生效。對於在選擇期結束不久便達到退休年齡的合資格公務員,港府會繼續現時政策,按需要短期延長他們的服務時間,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亦可申請延遲退休。 另外,為了提高更多工作機會予少數族裔,政府決定降低二十二個職系的中文能力要求,其中程序編製主任、庫務會計師等八個專業職系,其中文要求由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試卷二級成績,降低至一級成績。漁農自然護理署、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實驗室服務員等技術性職系,其中文要求則由中三程度降低至小六程度。土木工程拓展署及房屋署丈量員的中文要求,則降至只需簡單中文書寫能力,從而吸引更多少數族裔加入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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