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擬收緊分戶 研禁蠱惑戶主轉名

【星島日報報道】面對公屋輪候時間最近增至四點一年,房署希望將有限的公屋資源分配予社會最有需要人士,嘗試針對現有公屋租戶透過「分戶」佔用大量單位的問題研究對策。政府消息指,房署積極考慮收緊「分戶」政策,最快於下周二舉行的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集思會提出建議方案,禁止公屋戶主另行申請公屋及「轉戶主」,使不符申請公屋資格的家庭無法繼承租約,當局預計今年底展開正式研究。 房署近年一直未能履行公屋平均三年上樓的承諾,除了與公屋落成量不達標,以及申請人數不斷上升有關,現有公屋租戶透過「分戶」佔用更多單位,亦令政策目標漸漸偏離。 目前,當局容許公屋戶主以個人名義或連同部分家庭成員,從原單位戶籍分拆,再申請另一個公屋單位;當戶主獲配新單位後,原單位其他成員如家庭入息及資產無超出水平較高的富戶限額,即入息為公屋申請限額三倍,資產上限不超過八十四倍,享有資格「轉戶主」,繼承租住權。有關政策去年遭申訴專員公署報告批評,指變相縱容公屋戶主另行申請公屋單位,部分有長者的住戶更可加快獲配單位,而原單位其他家庭成員即使入息及資產超於申請公屋門檻,只需不超過富戶水平,仍可繼承租約。 據悉,政府計畫參照公署建議,最快在下周二舉行的房委會集思會中提出方案,禁止公屋戶主在無合理理由解釋下,分拆申請另一個公屋單位,以及如戶主遷走,繼承新租約的家庭成員必須符合公屋申請門檻,否則必須遷離單位。政府相信,面對輪候上樓時間愈拖愈長,現有足夠理據提出收緊分戶新措施。 身兼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的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憂收緊分戶會「錯殺良民」,因為部分公屋家庭需要透過分戶減少家庭糾紛,去避免家庭悲劇。 另外,房委會建築小組昨召開會議,房署最新文件顯示,全港現時仍有二十一個公共屋邨存有石棉建築製品,其中有十七個的含石棉建築製品建築組件位處於公眾較易接近之處,例如樓梯及電梯大堂通花磚、單位密封露台的通花磚及煙囪位置。今年發現有九個單位的通花磚包封有缺陷,甚至發現不見包封。 房署會會再加強含石棉建築製品管理系統,在各有關屋邨委派當區屋宇保養測量師擔任「石棉經理」跟進問題,而在每半年一次的狀況巡查中加入室內檢查,及加強要求承辦商及服務提供者、工人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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