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廣場覆核案行政署上訴得直 男子申上訴終院許可被駁回

申請人張德榮。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行政署2014年規定「公民廣場」只許市民經申請後於周日及公眾假期舉行集會或遊行,被高院原訟庭裁定違憲。高等法院上訴庭二月推翻裁決,判處行政署上訴得直。申請人張德榮早前向再高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法庭今以案件沒有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為理由,駁回申請。 判辭指,申請人張德榮並沒有挑戰法庭所採納,權衡持份者權利比例的法律原則,他所爭議的是法庭是否運用了該法律原則,套用在現況和事實後作出錯判。申請人沒有反對行政署具有責任管理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上訴庭亦表明裁決是,平衡言論集結自由,和公務員在工作日遭受騷擾的風險之後的結論。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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