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白內障患者右眼手術誤注射左眼 專家指有機會中風

【on.cc東網專訊】醫院管理局今日(30日)公布第62期《風險通報》季刊,去年第4季本港公立醫院共呈報7宗醫療風險警示事件及21宗重要風險事件。其中1宗醫療風險警示事件,涉及1名白內障患者,病人原擬在右眼接受眼內注射,惟醫生錯誤在左眼進行相關程序。

《風險通報》公布,醫生在為該名白內障患者進行注射前,已在其右眼眉毛上方進行記號,並與病人作出確認,惟醫生與護士進行手術前覆核時,卻誤以為須在病人左眼進行注射,醫生在病人左眼完成眼內注射後,立即意識到相關程序在錯誤部位施行。醫生其後與病人交代情況,病人願意繼續進行手術,其左眼在接受注射後,視力亦無出現影響或其他後遺症。

眼科醫生龐朝輝表示,白內障注射手術通常分為兩種,包括在眼皮周邊注射作麻醉作用,以及在眼球後注射抗組織增生藥物。他解釋,前者並非入侵性手術,藥力只會維持約1小時,對視力不會構成影響;至於後者為主要用於治療黃斑點病變,理論上該藥物無菌,長遠對視力構成影響機會不大。

香港眼科醫學院前院長周伯展指,相關手術會經過多重保險程序,認為事故罕見。他續稱,該手術藥物劑量低,一般少於0.05cc,故相信有副作用風險很少,但此程序本身有極低風險會導致中風。

另外,通報亦有提到一宗藥物事故,涉及一名34個月大的兒童,患者在等候轉院期間出現發燒、嘔吐及抽搐症狀,醫生以靜脈注射方式,為病人提供兩劑抗癲癇藥「地西泮(Diazepam)」,其後有兒科醫生建議可改用另一款抗癲癇藥「苯妥英(Phenytoin)」,醫生遂計算相關劑量,惟期間未有考慮到注射速度。護士其後為病人提供280毫克苯妥英,注射約3分鐘,並採用靜脈速注(intravenous bolus)方式,患者用藥後立即心跳過慢,並出現心臟驟停,須送往兒科深切治療部。

其餘個案包括3宗手術或介入程序後遺留工具或醫療物料在病人體內的個案、另一宗在錯誤部位施行程序個案,以及兩宗住院病人自殺個案。重要風險事件則包括19宗藥物事件及2宗錯誤辨識病人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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