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婦立會叫囂撞傷保安 改控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

被告鄭敏娜准保釋。
被告鄭敏娜准保釋。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月前召開會議期間,一名坐在公眾席的女子疑叫囂稱遭受警員迫害,又將身份證從高空扔下,在糾纏期間令保安員受傷。涉案女子原定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及普通襲擊兩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時,控方分別修改控罪成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被告否認兩罪,裁判官王證瑜將案押後至10月7日作審前覆核,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修訂控罪後,被告鄭敏娜(63歲,無業)被控於2022年5月4日,在香港中環立法會道1號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2樓公眾席,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致令立法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被告另被控同日同地抗拒兩名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游健麗及張樹偉,違反《特權法》第19(b)條。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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