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被控強姦「靚女」鄰居 今獲判罪名不成立

【on.cc東網專訊】居於新界鐵皮寮屋的已婚六旬漢,被指在前年強行把一名他稱作「靚女」的女鄰居拉入屋,強行與對方性交。他被控一項強姦罪,上星期起於高院原訟庭受審。至今日(23日)4男3女陪審團退庭商議裁決,最終以6比1大多數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63歲被告章群在聽到裁決結果後表現平靜。他被控於2019年12月6日,在新界某單位強姦X。現年42歲的X早前供稱,2000年她與丈夫Y在內地結婚,育有一對子女。2012年,她來港定居,5年後成功申請讓Y及子女也來港,一家四口住在新界一間鐵皮寮屋。被告是她的鄰居,她形容鄰里關係不錯,彼此見面會打招呼和談天,被告平日會稱呼X作「靚女」。

X供稱, 2019年12月她沒工作,被告於是讓她跟他往地盤工作,她主要負責清潔,日薪800港元。案發當日,她第二次跟被告上班。下午收工各自回家後,被告叩門向她說要出糧,她站出單位,從被告手中收過一疊現金放進褲袋,正當她欲折返時,被告突然大力把她推入被告的單位並關門。被告以上身壓着X,脫去X的長褲及內褲,接着用陰莖插入X的下體抽插2下,最後在X的私處外射精。事後X回家「喊咗好耐」,亦感到憤怒,之後沒有再理睬被告。至去年10月,X與丈夫談及此事,並由丈夫代為報警。

案件編號:HCCC15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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