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子涉廿多年前非禮女兒 被裁定表證成立

一名66歲男子涉嫌在26年前非禮女兒,被告否認控罪,法庭裁定他表面證供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結案陳詞。 被告於庭上自辯時聲稱,女兒可能因與他在家中發生數次爭執,因而發脾氣報警誣衊他非禮,法官質疑被告的講法「做埋心理學家」。 被告稱,為通過「生果金」資產審查,要求女兒代為將20萬元人民幣作定期存款,懷疑女兒因沒有得益而心有不甘。 案情指,被告的女兒當年僅10歲,遭被告6次觸摸胸部,女兒最終於2017年由母親陪同下報案。控方指被告於前年被捕時,警方原本指控被告共10項非禮罪,但被告當時稱只有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