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新規 12歲以下禁騎車

【星島日報報道】共享單車風靡內地,但大量單車損壞、佔道問題亦引發批評。昨日,中國交通部等十部門出台了共享單車指導意見,將其定義為「城市綠色交通系統」,要求當地政府完善自行車交通網絡,鼓勵採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鼓勵企業完善用戶實名化、禁止十二歲以下兒童騎車。 昨日,交通部、中宣部、網信辦、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公安部、住建部、人民銀行、質檢總局、國家旅遊局等十部門發布《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正式文件。今年五月,該指導文件草稿曾面向公眾徵求建議。 《指導意見》指出,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以及公共交通接駁換乘,要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統籌發展互聯網租賃自行車。 對於亂停亂放問題,有關部門指出,城市人民政府是責任主體,需要完善自行車交通網絡和停車設施,規範自行車停放及管理。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為提升企業服務水平,《指導意見》要求企業對用戶註冊使用實行實名制管理,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禁止向未滿十二歲的兒童提供服務。以電子圍欄技術引導用戶規範停車。鼓勵採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若已經收取押金,要實行專款專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門監管。 對於新規,兩大單車巨頭ofo和摩拜單車都積極回應,分別表示「始終將車輛管理和用戶服務視為重中之重」、「積極配合各級主管部門,推動各項政策和措施的落地」。然而摩拜對向用戶收取兩百九十九元押金的行為避之不談。ofo也沒有對自己使用非智能鎖,而導致大量車輛被盜、損壞的現象作出回應。 而對於近期有兒童使用單車造成事故身亡的案例,中新經緯引述上海社科院互聯網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易,認為實名制限制兒童騎行共享單車的現象,恐怕很難有效執行。「中國目前缺少實名認證的網絡環境,要想真正杜絕這種現象,必須要在現實中形成一種氛圍,就像大家抵制公共場所抽煙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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