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鮮肉當鮮肉賣 元朗持牌糧食店被扣60公斤貨

【on.cc東網專訊】元朗又新街一間持牌新鮮糧食店懷疑以冰鮮肉充當新鮮肉出售,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13日)採取突擊行動,於上述店舖檢獲約60公斤懷疑冰鮮豬肉,已即時封存作進一步調查,並抽取一個豬肉樣本作防腐劑檢測,如有足夠證據,署方將會提出檢控。

行動中,食環署人員亦就違反相關持牌條件,向2間新鮮糧食店持牌人發出口頭警告。

另外,食物安全中心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劃,在跑馬地一間新鮮糧食店檢取新鮮豬肉樣本,並驗出含百萬分之48.4的防腐劑二氧化硫,食安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有關違規事項,並正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

食環署表示任何人士未獲批簽而售賣冰鮮肉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二氧化硫不得用於新鮮或冰鮮肉類,違法最高可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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