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虐11歲女童案 參與拍祼照12歲女被告判感化

【on.cc東網專訊】11歲女童加入童黨後遭勒索2萬港元,但她無力付款,遭10人童黨先後用鎅刀割傷、綁在柱上施襲,更被拍下裸照。其中一名女童早前承認普通襲擊和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兩罪,今(8日)在粉嶺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

上述12歲女童為案中第6被告,辯方求情指她已深切反省,明白因誤交損友才有今日的後果,願接受感化官輔導。

案情指,事主X於去年底加入童黨後,今年3月10日遇見童黨中人,對方稱曾為X解決紛爭,要求X支付2萬元,X拒絕。X其後被帶往大埔區一籃球場,並遭綁在柱上毆打,期間第6被告曾用花撒向X。第6被告和其他人再將X押往商場殘廁,X在指示下揭起上衣和褪下褲子,讓人拍攝其2張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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