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顯倫質疑緊急法存在已久對被裁定違憲感出奇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對於高等法院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違憲,感到出奇,質疑為何存在已久的條例會突然被判違憲。 他認為,任何地方都要有特權條例,給予行政機關特權去處理危急情況,危急情況往往是不可預計,因此行政機關一定要有很闊的權力以應對不同情況,形容裁決是「剝了老虎的牙」。 對於法工委指出只有人大有權釋法,列顯倫認為中央希望作出警告,表明人大擁有釋法的最終權利,在一般情況下,法庭有權裁定法例違憲,但認為法官應小心處理。他認為,中央對港政策一致及穩定,估計中央不會改變對港政策,亦未必會釋法。 列顯倫認為,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不能解決現時情況,質疑示威不斷持續,委員會如何界定職權及研究範圍。他又說,特赦示威者不公平,在法治社會不可能有部分人能被豁免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