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 4名被告要求法官裁定表證不成立 周五裁決

【Now新聞台】民主派初選案續審,多名辯方代表律師作表證不成立的中段陳詞。

被告陳志全、黃碧雲等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控方已完成舉證,而何桂藍、吳政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代表律師皆作出表證不成立的中段陳詞,稱控罪中的「非法手段」,港區國安法內並無清晰定義,被告即使認同否決預算案,不代表他們希望或可以做到解散立法會及令行政長官下台,認為控方所得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他們的非法手段,要求法庭裁定4人表證不成立,毋須答辯。

法官押後至周五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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