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傷何君堯男子判囚9年 官稱行為非文明社會能容忍

杜麗冰在判刑時說,不論被告犯案背後動機是否涉及政治原因,其行為是社會不能容忍。(司法機構圖片)

前年11月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街站被刺傷案,施襲的31歲無業男子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及一項傷人罪,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監9年。

法官杜麗冰在判刑時說,不論被告犯案背後動機是否涉及政治原因,其行為是社會不能容忍。她形容案件是「不理智、最可怕」的襲擊,當時何君堯在街道上進行合法活動,被告的行為並非如香港一樣文明的社會能夠忍容,不論政治或任何原因,均不是使用暴力的藉口,而且被告有精密部署,例如事前曾兩度視察環境等。

法官指出,事主的傷勢未及致命,只屬幸運。根據事主的創傷報告,何君堯為人樂觀,事件對他的心理影響有限,但在公眾場合時仍會變得高度警覺。

案情指,何君堯前年11月6日在屯門湖翠路擺街站,為區議會選舉拉票,被告董栢輝當日到街站向他獻花,自稱是支持者,但其後從斜揹袋取出一把利刀,刺向何君堯左胸,何君堯閃避,但胸口有2厘米的皮外傷,被告其後遭制服。警方在他的斜揹袋中找出何君堯的選舉傳單、28厘米長的刀及刀的包裝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