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與夫婦爭執肩撞對方 打鬥罪成罰款200港元

【on.cc東網專訊】觀塘區議會油塘東選區前議員龔振祺,去年6月15日在其高怡邨高遠樓的辦事處外,與1對夫婦爭吵及打鬥,被指用左肩撞人。事後3人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罪,上述夫婦早前獲准各自簽1000港元守行為1年結案,龔則否認控罪受審,今天(1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罰款200港元。裁判官劉淑嫻指,被告故意踏前以左肩撞事主,行為構成毆打。雖然事主事前曾經以粗口挑釁,說「打我吖」及一些不堪入耳的說話,但這不能為龔的行為開脫,僅可視作求情因素。

原為被告的控方證人陳志剛在審訊時作供稱,當日下午他與妻子及女兒途經龔振祺辦事處外,與1名女議員助理發生爭執。該助理罵他的妻子是「跛婆」、「癲狗」,他因此反擊回罵,雙方發生罵戰。陳見被告上前並接近他的妻子,擔心妻子被撞,遂上前用左手阻攔被告。陳指被告用左肩撞擊他的上身,而被告則稱他上前只是想隔開雙方解決紛爭,由此至終都不希望有肢體衝突。

裁判官裁決時指,控方證人陳志剛起初說曾與被告對罵,但庭上播放片段顯示,被告並無出言罵人,陳遂改變說法,同意被告表現冷靜。裁判官認為陳的供詞誇大失實,故拒絕接納他的說法。但即使如此,片段卻拍到被告當時雖然手放身後,明知自己與陳距離非常接近,若踏前便有機會撞倒陳,但仍鹵莽地選擇側起左肩傾前撞陳。由於陳事前沒有襲擊被告,被告的行為不屬自衞,故判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KTCC 219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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