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員工合謀呃郵政45萬 被告求減刑遭駁回

前員工合謀詐騙香港郵政45萬元。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郵政前客戶服務員串謀兩名舊同學詐騙遺失掛號郵件的賠償,寄出逾3000件寄往歐美及中東等地掛號郵件,指內附名牌原子筆,訛稱有超過一半郵件寄失,然後向郵局成功索償逾45萬元,終被廉署起訴,三人去年認罪,被法官形容為香港郵政的「內鬼」。其中被判囚21個月的被告曹碩恒(32歲)不滿刑期過重,今於高院要求減刑,法官聽取陳詞後,駁回上訴。 報稱無業的被告曹碩恒不滿刑期過重,他不是案件的主謀,被舊友網羅,提供身份及銀行戶口犯罪。惟上訴庭法官形容本案是極為特殊的詐騙案,串謀他人詐騙政府是罪加一等,明知舊友是香港郵政客戶服務員身分,仍然參與犯罪,影響香港郵政的聲譽,故認為原審刑期不算過重,駁回被告上訴。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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