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師爺監守自盜律師行拒賠客被追討 押10月審

律師行前師爺莊鴻石。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鄭振忠楊嘉銘律師行前師爺莊鴻石涉處理物業買賣時監守自盜,一名客戶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稱莊在2016年時處理物業買賣時,沒有替客戶繳付65000元印花稅,而律師行的負責人鄭振忠表示不會繳付該筆印花稅款項,客戶須再自掏腰包繳付印花稅,案件將押後至10月31日再開審理。 法庭記者:李芷恩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