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七一刺警案 被告黃鈞華承認有意圖傷人及暴動罪

【Now新聞台】前年七一有警員被刺傷案,警方之後在機場拘捕一名男子,他承認有意圖傷人及暴動罪,案件今早開審。

同案被控暴動罪的第二被告羅玨琛、周霈霖亦到法院應訊。控罪指他們三人於前年七月一日,在銅鑼灣高士威道一帶參與暴動,期間黃鈞華用軍刀插向警員手臂,同晚在機場被捕,他承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其餘兩人則分別另外被控一項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及故意阻撓警員,他們承認全部控罪。

至於第四被告張芷程,涉嫌協助首被告黃鈞華逃避警方追捕,包括購買機票,兩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他們否認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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