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九龍遊行非法集結等罪成 5人分別判囚6至8個月

【Now新聞台】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等5人,被控前年10月九龍遊行參與非法集結、襲警等,合共13項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囚6至8個月。

正還押的五名被告,由囚車柙到九龍城裁判法院。

案發在前年10月20日,大批人參與九龍遊行,五名被告被控在旺角亞皆老街近塘尾道參與非法集結和使用蒙面物品,部分被告另外涉及襲警、阻差辦公及管有索帶等罪名。

判刑前各被告再求情,其中涉及襲警罪的第一被告謝煒洛,獲天主教香港教區侯任主教周守仁撰寫求情信,證明他品格良好。

他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兩年前發生社會運動後,有人移民、有人就在犯人欄內,形容社會上所有人都是受害者,期望法庭判刑雖然要有阻嚇性以傳遞正確信息,但信息都可以是包容和寬恕,讓年輕人對社會可以有希望 。

裁判官葉啓亮判刑時就指,雖然有索取4名學生被告的勞教中心報告,但認為勞教未能反映案件嚴重性,提到案發時亞皆老街、彌敦道一帶被磚頭等堵塞,交通嚴重受影響,期間更有警員遇襲,加上案發時社會正值公共秩序受挑戰的高峰期,相關集結有很高風險變成暴力事件。

他續指,各被告更使用蒙面物品隱藏身份,或令他們更肆無忌憚使用暴力,按各人涉及的罪行,分別判各名被告即時監禁6至8個月,當中區倬僖被判監6個月,而涉及襲警的謝煒洛就判監8個月。

裁判官指判刑時亦考慮到,輕判雖然似乎對被告有利,但參考很多上訴覆核刑期案例,反而有機會被加重刑罰,打亂被告的更生計劃,會令被告再受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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