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機場反修例集會4被告判刑 警方相信起阻嚇作用

前年8月在機場的反修例示威集會,涉案的廚師及清潔工當日在機場外的暢航路,參與堵路及向警車投擲磚頭等,兩人早前已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在案件開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區域法院法官判處兩名承認暴動罪的被告監禁45個月,兩名非法集結罪成被告則判囚13個月。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陸振中回應表示,警方尊重法庭的判決,認為判刑反映案件嚴重性及法庭維護公眾秩序及安全的決心,相信可起阻嚇作用。他重申警方尊重市民的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但前題要以和平及合法方式進行。 警方又說,法庭提到案件發生在機場,事件會影響香港的國際聲譽,亦會影響旅客的來港意欲,認為作出適當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