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灣仔單位搜獲汽油彈案 22歲男子被判囚38個月

警方前年11月在灣仔堅拿道西冠景樓一個單位,檢獲59個汽油彈,79個載有白色廢棉的玻璃瓶,逾10公升含柴油、汽油及異丙醇的液體等,四男一女被捕人士,分別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以及一項作為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罪,其中一名22歲男被告,報稱學生的莫禮滔,於區域法院承認交替控罪。 法官葉佐文判刑時指,被告以身試法須付出代價,涉案物品藏於商住大廈中,有發生火警的危險,案情更涉及5人串謀計劃犯案,案情嚴重,參考同類案例後,判處被告入獄3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