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聖誕非法集結 3人判囚 4判社服

警方前年聖誕節在德福廣場內拘捕多人。
警方前年聖誕節在德福廣場內拘捕多人。

【本報訊】前年聖誕節有示威者在九龍灣德福廣場內游走唱歌,警方到場後拘捕多人,其中4男3女早前被法庭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案件昨天在觀塘法院判刑。裁判官莫子聰強調當日被告所叫的口號有詛咒成分,即使無發生暴力或肢體衝突,案情亦不輕微。被指是領頭角色的男被告被判監4個月,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至於另外6人,有兩人各被判監4星期,餘下4人各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九龍灣德福廣場聚集

7名被告依次為符致安(30歲、學生)、廖林鈞(24歲、外賣員)、梁茵琳(20歲、學生)、林依汶(19歲、學生)、陳楚嵐(19歲、學生)、李銘軒(19歲、學生)及劉家浩(24歲、兼職侍應)。他們被裁定在2019年12月25日於九龍灣德福廣場一期,分別在兩個不同場合下,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被告明顯有領頭作用

裁判官表示,有呈堂片段拍攝到劉家浩曾經望着手提電話和使用大聲公講話。辯方強調無證據顯示被告當時正在讀稿,亦無證據證明他有份策劃今次事件,建議法庭不要循這個方向想。裁判官最終表示,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劉有份策劃今次行動,但他明顯是領頭角色、做足準備,故判他監禁4個月。餘下6名被告中,符致安與廖林鈞則被各判4星期監禁,餘下4名事發時未滿20歲的被告都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KTCC 114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