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火燒人案再有2男落網 涉助疑犯買機票潛逃

【on.cc東網專訊】馬鞍山一名男子前年遭人淋易燃液後點火嚴重燒傷,警方昨日(14日)拘捕2男子涉嫌「協助罪犯」。商業罪案調查科吳基駿署理警司表示,警方經深入調查後,早前鎖定2名分別17歲及25歲的涉案男子,其中一人為放火的男子及當日在場的同黨,及後發現他們已乘搭飛機潛逃海外,警方現正通緝該2名疑犯。

另外,據調查顯示,2名被通緝男子的離港機票由另外2名男子購買,因此,警方昨日在柴灣及元朗的住宅單位,以涉嫌「協助逃犯」罪拘捕2名分別姓姚(60歲)及姓廖(39歲)男子,被捕人士報稱為兼職的士司機及私人日語教師,警方現正積極調查案件,完成調查後會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吳續指,被捕人士與2名被通緝男子沒有親屬關係,而該2名被通緝男子分別於前年11月及12月乘搭飛機潛逃海外。2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另外,警方就馬鞍山港鐵站的刑毀案及行人天橋的衝突中,至今共拘捕14男4女(16至60歲),被捕人士報稱為學生、文員及地盤工人等等,涉嫌干犯暴動、串謀刑事毀壞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吳表示,潛逃是為極不負責的行為,任何人犯法應該接受法律制裁,警方必定依法追究。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男事主現時每天要到醫院進行物理、職業治療,在上年9月做了第五及第六次植皮手術後,手骹位的皮膚未能生長癒合,手指仍不靈活,日常生活上仍然靠妻子協助,由於上次做手術期間曾經心臟停頓,男事主非常抗拒再做手術。另外,葛指涉事兇徒只因政見不同,便殘暴不仁地縱火燒人,再畏罪潛逃,完全是懦夫的行為,期望兇徒早日受到法律制裁,讓公義得以彰顯。

事發於2019年11月11日,當日下午近1時,57歲姓李男事主在港鐵馬鞍山站內與大肆破壞站內設施的黑衣人拉扯,後來追至連接馬鞍山公園及海栢花園的行人天橋上。期間,男事主與他人發生爭執,一名黑衣人突從人群衝出,向男事主淋易燃液,並點火,男事主全身着火,身體4成皮膚二級燒傷,一度情況危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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