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21案 律政司收到兩被告就定罪申請上訴許可

前年7.21案 律政司收到兩被告就定罪申請上訴許可

前年7.21元朗西鐵站暴動案,律政司回覆查詢時表示,截至下午3時,收到被告鄧英斌就定罪申請上訴許可的通知,以及被告蔡立基就定罪及刑罰申請上訴許可的通知。 案中被判囚7年、刑期最重的被告鄧懷琛,他的太太表示,丈夫在福利官的協助下,正就案件申請上訴及法律援助。

7.21案在上月判刑,5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等罪罪成,另外2人認罪,7名被告被判囚3年6個月至7年,其中鄧懷琛被裁定兩項暴動、一項有意圖傷人和一項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罪成,判囚7年,刑期最重。案中第一被告王志榮被裁定無罪,律政司早前已就裁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