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教師輔警涉示威擲水樽 將於5月底受審

【on.cc東網專訊】休班男輔警被指去年2月參與旺角的示威活動,並涉嫌向人群掟膠樽。他因此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同案另有兩名被告就分別因管有噴漆、螺絲批及雷射筆等被起訴。案件今(25日)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3名被告均否認控罪。裁判官把案件排期於5月31日開審,預計審期5天,涉共9名證人,期間各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

3名被告依次是27歲女文員麥安怡、29歲售貨員黃欣龍及24歲無業男子陸冰溢。據早前報道,姓陸被告過往任職中學教師,也是一名輔警,駐守觀塘警署。

麥安怡被控於2020年2月29日,在旺角彌敦道管有或保管一罐噴漆及一支螺絲批,意圖損壞財產。黃欣龍被控同日同地,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射雷射光束的裝置。陸冰溢則被控同日同地,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向人群拋膠水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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