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明報記者涉報館內偷拍同事裙底 控方將傳女事主作證

被告涉嫌在明報工業中心辦公室內犯案。

星島日報報道】前明報記者2015年涉在明報工業中心辦公室,以手機偷拍3名女同事的裙底及胸部。警方調查兩年後,落案起訴3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預審,押後至下月12日開審。控方表示會傳召5名證人,其中包括女事主。 據悉,37歲被告周展鴻案發當時為明報首席記者,主要負責政情版面的專題報道。 法庭記者:李芷恩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