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蘋果》4高層 涉違國安還押

陳沛敏<br>林文宗<br>馮偉光<br>楊清奇
陳沛敏
林文宗
馮偉光
楊清奇

壹傳媒旗下已停刊的香港《蘋果日報》再有4名高層,被控與黎智英等人及公司串謀違反《港區國安法》,他們分別是該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副社長陳沛敏,以及兩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4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於昨天由警車押解往西九龍法院提訊,他們暫時毋須就控罪答辯。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把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再提訊,並拒絕各被告的保釋申請,他們須還押監房看管。

化驗器材審閱文件等需時

控方指出,警方需時作進一步調查,包括電子器材的法證化驗、審閱逾1,000項文件,以及對個人和機構的財務作調查。4名被告均有保釋申請,並提出一系列保釋條件,包括保釋金10萬至20萬元、由親友做擔保人、遵守宵禁令、交出旅遊證件、不離開香港、定期到警署報到,並且承諾不發表任何文章、不接受傳媒採訪、不參與政治活動、不聯繫外國政治人物。蘇惠德在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指沒有充分理由相信各被告不會再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因此拒絕他們的保釋申請。

傳媒申豁免報道限制被拒

楊清奇(55歲)、陳沛敏(51歲)、馮偉光(57歲)、林文宗(51歲)等4名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張劍虹、羅偉光、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 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另外,蘇惠德亦透露,昨早有傳媒向法庭申請,希望豁免《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中對報道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但他考慮了被告的利益及審訊的公平,拒絕傳媒的要求,但准許報道被告提出的保釋條件。

目前,已有10名壹傳媒高層因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而遭警方拘捕,當中包括因為3宗非法集結案一共判囚20個月、現正於赤柱監獄服刑的黎智英。

案件編號:WKCC 2879/2021

壹傳媒旗下已停刊的香港《蘋果日報》再有4名高層被控。
壹傳媒旗下已停刊的香港《蘋果日報》再有4名高層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