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兆佳指特首改協商產生機會不大

劉兆佳估計,中央修改特首選舉辦法,特別是選委會組成的可能性較大。資料圖片
劉兆佳估計,中央修改特首選舉辦法,特別是選委會組成的可能性較大。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前特首梁振英近日提到《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均清楚列明,行政長官可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並由中央政府任命。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料透過協商產生特首的機會應該不大。

劉兆佳認為,除非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選舉委員會無法選出令中央信任的愛國者擔任行政長官,甚至有可能選出中央不能接受、或會危害國家安全的特首,否則透過協商產生特首的機會不大。他反而估計,中央修改特首選舉辦法,特別是選委會組成的可能性較大。

劉兆佳指,北京有機會強化選委會入閘門檻,從嚴謹角度審查選委資格,確保每名選委都愛國,才能選出必定愛國的特首。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表示,《基本法》第14條列明,特首可通過協商產生,但自回歸以來,特首都是透過選舉產生,故無論從歷史發展或社會效益,透過選舉產生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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