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慧卿要求警方就立會外抬走港台記者道歉

對於上周五有記者採訪立法會大樓外示威期間被警方抬走,民主黨劉慧卿要求警方向記者所屬的香港電台道歉。 署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緊急質詢時表示,高度關注事件,強調當時警務人員不知道對方記者身分,因為他無展示記者證,而現場環境相當多人聚集及嘈吵,很多人也手執攝影器材拍攝,警方不能單憑有人在拍攝識別,最好方法是掛記者證。 李家超強調,當局尊重新聞自由,會檢討事件,警務人員會盡量方便記者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