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澤星指第三期臨床數據及醫學期刊是疫苗認可研究證明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已向中央要求,分配一些在內地研發或生產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供香港市民使用,有關疫苗需要受核准疫苗使用的法律框架規管。 疫苗顧問專家委員會召集人劉澤星接受本台專訪時,委員會早已訂立評估建議,批准疫苗在港使用的條件,包括藥廠要先向本港衞生署申請註冊、第三期臨床數據證明效用、研究結果已刊載於國際醫學期刊,以及在各地使用的效益和不良反應的數據。 他解釋,第三期臨床數據,有助不偏頗地剖析效用;在醫學期刊登出研究結果,是已經獲專家認可研究準確性的證明,符合這些條件,大家的信心會大好多,因此要有清楚的數據是不能妥協的,這樣才能作出應否採用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