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盪4個月 813宗投訴警察

投訴警察課暫收到八百一十三宗與反修例示威有關的投訴。
投訴警察課暫收到八百一十三宗與反修例示威有關的投訴。

【本報訊】反修例風波觸發持續逾四個月的警民衝突,保安局指截至本月十四日,投訴警察課共收到八百一十三宗與相關公眾活動有關的投訴,警方已成立一隊特別隊伍專責處理,成員並無參與有關活動的執勤工作,以確保有關投訴能得到妥善處理。

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及尹兆堅分別就六月十至十二日金鐘一帶的衝突,向政府作出書面提問,其中莫質疑警務人員對大批市民進行截停搜身並無理據;尹則指有市民投訴警務人員把和平示威的市民及記者視作恐怖分子,施以不必要武力。

稱6‧12「暴動」僅屬形容 非定性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書面回覆時指,警方六月十日凌晨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一帶的非法集結中,檢獲(界刂)刀、萬用刀及打火機等危險品,故評估十一及十二日的公眾集會的安全風險相對高,警方有責任採取適當行動,截停搜查是因應當時環境及情況下的判斷而作出,非針對特定類別或行業人士。

李續指,六月十二日部分示威者以暴力衝擊警方防線及襲警,行為危險甚至可致命,警方現場指揮官遂按專業判斷決定使用所需武力驅散人群及控制場面。他重申,港府從無為當日金鐘一帶發生的事件作「暴動」定性,警方當時只是用「暴動」形容當日下午立法會示威區那些在前線用自製武器去攻擊警務人員的行為。

至於被投訴警務人員會否調離前線崗位,李指警方不評論個別投訴。監警會已決定就六月九日起發生的大型公眾活動,及警方採取的相應行動作審視,該會會在切實可行範圍內,在六個月內就六月九日至七月二日期間發生的大型公眾活動,公布第一階段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