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擬設新職位助推法定產假 政府撤回建議

政府撤回在勞工處開設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編外職位建議。資料圖片
政府撤回在勞工處開設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編外職位建議。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向立法會財委會建議,在勞工處開設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編外職位,為期3年。除了負責推行及監督改善法定產假的新措施外,亦需確保職工會遵守包括《港區國安法》等。政府今日向立法會議員發信,撤回相關建議。

政府當局在信中表示,由於勞工處了解到部分議員希望就題目取得更多資料,為讓處方有更多時間準備及向議員解釋,決定於議程中撤回相關項目,稍後會再向委員會提交。

根據勞工及福利局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開設1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編外職位,為期3年,月薪為15萬至16萬元。新職位負責領導勞工處1個新設的專責科別,推行和監督改善法定產假的新措施。擬設的首席勞工事務主任職位的主要工作包括,領導新設的發還產假薪酬科,有效實施新產假制度及發還計劃、監督發還款項機制,並協助擬定和執行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下向僱主發放政府資助的運作安排。擬設職位亦需確保職工會遵守《職工會條例》及相關法例,包括《港區國安法》、督導有關投訴職工會的調查及跟進工作、檢討《職工會條例》的相關條文等。

立法會曾在上月中開會討論相關建議,當時有不少議員質疑負責發還產假薪酬的部門架牀疊屋,認為聘請了過多的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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