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山王索償】車禍致半癱 黎志偉勝訴獲賠逾1632萬元

被稱為「亞洲攀石王」的著名攀石教練黎志偉。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曾贏得長洲「包山王」及被稱為「亞洲攀石王」的著名攀石教練黎志偉,於2011年因交通意外導致下半身癱瘓,事後入稟高等法院向兩名涉事私家車司機索償。案件今午於高等法院頒布判詞,包華禮法官裁定「包山王」勝訴,經計算後其損失逾2100萬元,但考慮到黎的疏忽亦促成此交通意外,最終下令兩名被告需向黎賠償75%,即逾1632萬元。 原告為黎志偉,被告為肇事司機唐洪國及徐紹輝。原告黎志偉指稱自己於2011年12月9日晚上,在屯門公路駕駛「綿羊仔」電單車期間,遭兩名被告人唐洪國及徐紹輝分別駕駛的私家車撞倒致殘。 包華禮法官在判詞中指出,黎志偉在事發時駕駛電單車突然切線駛至唐洪國的私家車前方,唐有見及此即時剎車,及急轉彎轉線回避,但仍因兩車太接近而收掣不及撞到黎。原在唐後方駕駛的徐紹輝因預料不到唐緊急轉線後,繼續沿線駕駛而撞到黎。 法官指當年黎志偉年僅29歲並在事業巔峰,但因交通意外導致下半身癱瘓實屬可悲的個案。所有半身不遂的人士均不能走路及跑步,而喪失大量的生活樂趣,黎當年更是多次獲得比賽冠軍的攀石健將,事故亦令他不能投身體育的生涯及享受體育活動 。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5:41 更新時間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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