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定規則 未休年假獲300%工資

星島日報報道】打工仔加班「無時停」,有時候連假期都不能放,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與北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發布勞動爭議案件的解答,共有26項,當中最注目是勞動合同無法履行、勞動合同解除、未訂立書面合同及合同期限法律問題、帶薪年休假的爭拗。 解答中明確,勞動者工作崗位不得隨意變更,用人單位調崗應當合理,調整後的崗位應為勞動者所能勝任、工資待遇等勞動條件無不利變更;對勞動者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據悉,2016年度,北京市三級法院共新收一、二審勞動爭議案件30007件,按年上升2.8%;結案共計30923件,按年上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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