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案」何俊仁楊森單仲偕等六名認罪被告不獲保釋

「十一案」何俊仁楊森單仲偕等六名認罪被告不獲保釋

前年的十一國慶日遊行案,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10名被告,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區域法院法官接納控方申請,反對6名被告繼續保釋。6名被告陳皓桓、何俊仁、楊森、吳文遠、單仲偕和蔡耀昌被法庭撤銷原有保釋,即時還押。

案中有4名被告正因其他案件服刑,包括李卓人、梁國雄、黎智英和何秀蘭。案件押後到下星期一聽取求情,下周五判刑。

同案中,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和蔡耀昌亦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