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遊行案被告求情 律師稱李卓人何秀蘭長年服務社會

代表律師表示何秀蘭(左)及李卓人(右)不主張暴力,並長年服務社會,帶來正面影響。(港台圖片)

前年的十一國慶日遊行案,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10名被告早前承認控罪,區域法院今日聽取各人求情。

法庭早上先處理李卓人、何秀蘭及梁國雄的求情。代表律師表示,3人認罪,節省法庭審訊時間及資源。他們不主張暴力,李卓人及何秀蘭長年服務社會,帶來正面影響,梁國雄則多年貢獻草根階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