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案蘇平治表證成立辯方指他是代罪羔羊

涉及二零一二年造成三十九人死亡的南丫海難事故,現時停職的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裁定表證成立,蘇平治選擇不作自辯及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六月七日裁決。控罪指,蘇平治在二零零七年四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擔任海事處首席驗船主任期間,未有執行有關救生衣數目的法例,辯方指,蘇平治的前任首席驗船主任一直使用「新船用新例,舊船用舊例」,所以在零七年新例生效前使用的商用船,毋須設百分之五的小童救生衣,辯方又指,蘇平治是主動配合調查,反映他真誠相信所作的指令有合理基礎 ,但卻變成被告,他只是被選中的代罪羔羊,又說,即使蘇平治作了一個錯的決定,亦不代表他應該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