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爭產上訴案10月開審 陳慧慧14日內須交83億

陳慧慧須於14日內向法庭交83億。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南豐集團已故創辦人陳廷驊的家族財產糾紛,陳的前妻楊福和指控幼女陳慧慧在財產分配上,隱瞞所獲物業資產已大幅升值,令她少收至少15億元,故興訟要求推翻她與陳慧慧之間的資產分配安排。高院早前判楊勝訴,撤銷具爭議性的資產分配安排,陳需向母親賠償。雙方其後均就裁決提出上訴,有關上訴將於今年10月開審,案件今在高院進行指示聆訊。 陳一方申請先向法庭存入83億元的相關賠款,以避免龐大的利息,獲法庭接納,陳需在14天內將款項存入兩個指定戶口。在上訴案有最終結果後,陳將需支付少付的款項,而多付的款項將會獲得歸還。同時雙方希望將有關款項可按照法庭指示進行投資,惟法官認為法庭不能作出投資指示,頒令要求雙方需採任一位獨立的投資顧問處理有關事宜。 另外,雙方在早前裁決後亦未就賠償的方法及金額達成共識。楊一方指己方有權了解涉案資產值,要求陳一方披露相關資產明細,以便就帳目進行估算,乃選定賠償方案,而陳一方則反對有關申請,認為會對陳造成不公。法官認為可尋求獨立會計師處理有關事宜,決定運用法庭的權力,頒令要求雙方在14天內委任一名雙方同意的獨立會計師,若兩方未能同意,則各自提名再交由法庭決定。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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