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一遊行案 7認罪被告判囚6至12個月不等

案中被告鄧世禮(左)和曾健成,分別被判囚6及10個月。(鍾家銘攝)

去年七一遊行案,8名民主派人士分別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其中7人早前認罪,他們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6個月至12個月不等。

陳皓桓被判囚12個月;曾健成、胡志偉被判囚10個月;梁國雄被判囚8個月,徐子見、朱凱廸及鄧世禮被判囚6個月。

案中3名被告因其他案件正在服刑,法官決定本案部分刑期分期執行,陳皓桓總刑期為21個月、朱凱廸總刑期為8個月、梁國雄總刑期為23個月。

案中餘下1名被告、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早前不認罪,他的案件押後至明年6月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