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一遊行案7被告判囚6個月至12個月

去年七一遊行案,7名民主派人士早前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6個月至12個月不等。 法官表示,被告希望煽動越多的人參與集結,即使案發時社會已經穩定,但當時在《香港國安法》通過後,仍然有風險,判被告即時監禁是唯一適當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