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四集會案再多10名被告計劃認罪

去年六四集會案,其中12名被告在區域法院提訊。(港台圖片)

去年六四集會案,20多名民主派人士分別涉嫌煽惑他人參與、參與或舉行未經批准集結,其中12人在區域法院提訊。多名支持者到庭旁聽,並向被告揮手打氣。

控方在庭上表示,兩名被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立法會前議員梁耀忠,計劃不認罪。另外10名被告則計劃認罪,包括何俊仁、尹兆堅、張文光、陳皓桓、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梁國華、梁國雄及朱凱廸。

法官表示,計劃不認罪的被告將於11月1日進行審訊,預計審10日。至於認罪的被告將於9月9日進行聆訊。

案中有2名被告,包括何秀蘭及楊森早前已表明計劃認罪;6名被告包括李卓人、蔡耀昌、梁錦威、鄒幸彤、胡志偉及何桂藍早前已表明計劃不認罪。

另外,案件有4名被告,分別是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以及前區議員岑敖暉、袁嘉蔚和梁凱晴,他們早前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囚4至10個月不等。